最近本所遇到好多人來詢問聲請本票裁定,詢問過後有的票據沒寫完整、不然就是無效票
今天簡單告訴大家怎麼寫本票、以及確認本票是否有效的方式
以下會提供不同的圖片範例來告訴大家是否為有效票
先來一個本票的口訣吧:『簽票發金條』
發票人簽名、票據種類、發票日、金額、無條件支付
紅色的框是一定要填寫的部分,藍色則是非必要,綠色則是需要確認是否有出現在本票裡的文字(票據種類及無條件支付)!
♦中間金額需填寫(未規定國字或數字)
♦借款人需簽名或蓋章用印(沒印章建議簽名後蓋手印)
♦地址建議填寫戶籍地會比較好,避免送達不到有移轉管轄的問題
♦最下面的日期即發票日(一定要記得寫)
示範本票範例1
►中間金額的地方記得「不能」塗改!否則為無效票。
►發票日一定要填寫,不然為無效票。
►除了中間金額外,塗改須簽名、蓋章。
示範本票範例2
本張票據因民法第五條(表示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最低額為準。)
所以此本票請求金額為500,000元整。
示範本票範例3

本張票據因票據法第七條(票據上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
所以此本票請求金額為壹佰萬元整。
修但幾咧~看到這裡你是不是覺得跟上一張本票有點矛盾呢?
這邊特別來跟大家說明一下,如票據法規定是以國字書寫金額則以國字為優先,
但如2個金額都是數字的話,則回歸民法的部分以數字小的為優先!
示範本票範例4
這張本票即使未寫發票地還是有效的,會先以發票人的居住地做為發票地,如居住地不明則以戶籍地作為發票地~
→小提醒:借款人處下請發票人寫下身分證字號,如果真的需要做本票裁定時會需要調閱戶籍謄本,
才不會到時候法院請我們陳報戶籍謄本而沒有對方的身分證字號可以調閱(記得請發票人拿出身分證比對是否有誤)
本票裁定行使權利為「3年」,無填寫到期日則以發票日起算~
而最右邊記載欄的利息無約定的話則以票據法規定之「年息6%」計算
有任何本票的問題,或需要撰擬本票裁定,歡迎來電或私訊與本所預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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